阿信的筆記本
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暑假是否可強制老師辦理學生社團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依據
中華民國
96
年
4
月
14
日台人(二)字第
0960038022C
號令訂定發布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第四條
「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作教學準備,全體教師均應返校;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與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之,其總日數為二日至七日。」
因此,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及配合災害防救外,暑假期間應該不可強制老師辦理學生社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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