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鐘點,不可承受之重
台灣立報2011-10-11
■鄭建信
依 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之規定,課稅後,學校減授課時數合計達專任教師授課節數,得依教師法聘任專任教師或依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若所減授課節數未達專任教師授課節數: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3個月以上之代課或 兼任教師,但經公開甄選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得由校內教師兼任之並領兼課鐘點費。
換言之,教師課稅後藉著稅收增加,一方面可依法增加教師員額編制增加正式教師,解決當前流浪教師的現象,另一方面藉此減輕教師壓力,增加備課時間,提升教育品質。長遠而言,對國教精緻化的提升是有相當助益的。
然報載部分國中小校長抱怨「鐘點教師上陣,勞逸不均,違反社會正義,還得擔心招工荒」;「愈課(稅)愈大洞,質疑教師賺鐘點費,月薪可能比沒課稅前還多」;「孩子三不管,行政更繁重」等論述。對於這樣似是而非的說法,其實有必要釐清。
新血湧入 可讓教育升級
首 先,教育現場需要新血,增添教育的活力,熟悉教學工作之資深人員與新進教師,藉由經驗的傳承與交流,不斷地促進學校組織的轉化與成長。另一方面,近幾年各 級政府過度管控正職缺額,超比率聘用代理教師,新進人員遠少於退休人員,退撫基金變成只出不進,加上退撫基金運作之績效不佳,基金收支情況惡化。因此,每一位現職的老師都期待教育現場有新人的加入,也樂見課稅後,政府能增加員額編制聘任正式教師,減少代理教師或兼任教師的聘任。如此,可照顧有志於教育的年輕人,減輕教師工作負擔,改善教育工作環境,最終受惠的還是莘莘學子。
鐘點費爭議 教師被污名
其 次,所謂「超鐘點」的問題,是「全校」在「減授課節數未達專任教師授課節數」的情形下發生的。也就是說,全校減授課節數超過20節課就聘任一名老師,不足 20節課的部份,在公開甄選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才得由校內教師兼任之並領兼課鐘點費。假設某小型學校全校老師10人,有18節課的課務需要麻煩老 師兼任,則平均每位老師每週多上1.8節課所謂的超鐘點;若是大型學校全校老師100人,則平均每位老師每週多上0.18節課。真的有很多「超鐘點」的節 數嗎?當然不!此外,多兼課負擔加重,且兼課部分仍需納入所得,在考量稅率級距不同的情況下學校老師不見得接受再兼課。明年教師即開始課 稅,在考慮縣市政府聘任正式教師的作業進度不及,各級學校課務必須重新調整的情形下,若能「拜託」現在的任課老師以兼課的方式,而不重新聘任正式或代理教 師的方式,對教務處或教學組是較為容易安排與規劃的。其實,相關的行政人員,應該擔心的是假若老師不願意擔任超鐘點時,是不是要先考慮辦理教師甄選。若為 了成就行政工作的順利,反而被污名化「多賺鐘點費」,對基層教師真是情何以堪?
減少課務 並非不管學生
最後,所謂「孩子 三不管,行政更繁重」的論述,有其謬誤與不合邏輯之處。筆者以為,兼行政教師,確實辛苦難為,行政工作本在支援教學,做為第一線教師之後盾,因此,在過去 行政職務加給已是導師費的兩倍有餘。此次,課稅後針對兼行政教師也朝固定節數方向,實質減輕課務上的負擔。實務上,國小級任導師每天7點多 到校,開始整潔工作、生活教育、批改聯絡簿、連絡家長並了解學生出缺席的情形、利用下課時間一次又一次訂正習作、處理學生個別的情緒問題與同學間的相處糾 紛、不同的管教問題讓老師疲於奔命、當稍有喘息空間時就開始正式課程的進度,就這樣過了一天,直到學生放學又繼續留下來批改大量的作業。
教師課稅之後授課時數減少了2到4節課,不管是正式或代理教師,有了更充裕的時間處理級務,能更仔細的著力於親師關係的經營,孩子應該能獲得更好的照顧。
一個老師若不管孩子,其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對於老師的表現,校長有逕核權,也應該確實執行考核工作,協助老師改進並維護學生受教的權益。只是簡單地以「教師減授課,孩子三不管,行政更繁重」,這樣的邏輯,並不能讓人認同。
利用此次教師課稅的收入,改進國民教育品質,讓教師工作條件更理想,其實受益的是廣大的學童。這應該是所有關心教育工作的老師、家長、行政單位應有的共識,老師繳稅盡國民的義務,實質收入減少,若還要承受佔盡便宜的罵名,實在讓基層老師很沮喪。
(新北市國小教師)
文章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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