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誠心溝通 修正瑕疵 尊重專業 正視課綱微調造成的不安(104年6月9日)

新北市教師會暨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誠心溝通 修正瑕疵 尊重專業 正視課綱微調造成的不安】

103 年高中歷史課綱微調,以驚人的效率,通過微調,即已引起各界之疑慮;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未能適當公開相關資訊之做法,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並影響社會之公益,造成大眾的不安與猜疑」;現已於高中職校園引發風波,學生紛紛於社群網站成立群組抗議,本會呼籲各界應認真面對問題,還給校園安靜的學習環境,並建議如下: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49 條明確的表達,「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 應由各學校公開選用;其選用規定,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 通過後實施」,教師法第十六條也明定教師擁有專業自主權。 本會深昐各界相信並尊重教師專業,在學校教科書選用上,應 尊重基層教師的專業見解,各界應完全尊重各校教師自主選書 或自編教材之專業自主權,特別是地方主管機關更不應以行政 介入,或試圖透過行政指導進行干預。

二、教育部於今日起於北中南辦理分區校園座談會,座談不應該是 單向的說明,座談不應該是虛應故事,是溝通就必須誠心聆聽,是溝通就必須有調整的可能。教育部應彙集分區座談會之意見,並送交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 43 條設立之課審會進行複議,以弭平各方爭議,讓校園及各界回復正常運作狀況。

三、課綱之修正及研擬,事涉社會公益,為眾人關心之公共議題, 教育部不應僅以「合法」、「合程序」之最低標準,逕交轄下之 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為已足。 本會建議明年總統大選的各方候選人,應針對課程審議委員會之 定位表達明確立場;本會亦將明確要求課程審議委員會之位階應 超然中立,其成員尤應能充分反映專業見解,理解不同意見立 場;課程審議委員會亦應定期運作,適時回應社會各界對課程的意見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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