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課綱微調爭議應回歸教育本質

新北市教師會暨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課綱微調爭議應回歸教育本質
近日課綱微調之紛擾,已愈演愈烈,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新北市教師會及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已於今年6月份(10469日【誠心溝通 修正瑕疵 尊重專業 正視課綱微調造成的不安】,詳附件)發出信聞稿,共同呼籲各界正視面對課綱微調所生爭議;但見近日課綱爭議持續延燒,乃再次發出以下幾點呼籲,期待「課綱微調爭議應回歸教育本質」,並盼望各界能擱置爭議,儘速減少社會紛擾及使校園重獲安寧。
一、培養能思考、肯包容的下一代
歷史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學生以古鑑今的批判思考能力及兼容並蓄的多元觀點,不同歷史的詮釋角度,反映出不同國族立場與史觀之見解,歷史教育不該停留在灌輸特定的史觀,而是要讓學生從歷史素材中,認識了解生長土地的人文與歷史脈絡,培養其對生長之地的關懷與包容,進而認識自我,了解我族與歷史中的定位。臺灣這塊土地,是近代歷史輻湊之處,原住民或先民或今移民來自不同歷史脈絡,唯有讓下一代對這塊土地愈加完整的了解,才能培養出包容多元族群的價值觀,亦才能在世界歷史的洪流中,找到個人與國族的定位。
二、儘速擱置爭議,積極化解紛擾
此次課綱微調爭議陡起之因,係因法院認定課綱屬重大的公共事務,微調課綱之過程應更廣納眾議;因此,教育部實須有必正視問題,針對課綱微調爭議所在,進行修正;日前宣佈新舊課綱併行之做法,應該是調整作為的重要一步,下一步應慎重考慮將微調課綱交由依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後之課審會,接受專業審查,補行必要審議程序。
三、多一些包容,少一些鼓動
中學生願意對社會議題關注,甚至投入實踐,是值得肯定的,終究國家社會的未來仍須下一代撐持,唯有今日關心國族的新生代,國家才能邁向光明的新未來;因此,在中小學的教育階段,我們應該給予這些孩子有犯錯的機會,在法制遵行與意見表達間的落差應該更寬容;然而,正因為中學生仍處於思想啟蒙階段,對社會議題本身背後不同的意識型態,甚而是政治力量的影響,往往未能充分察覺,中學生又正值人生青春狂飆階段,往往情緒勝過理智而易於衝動行事,甚而有違犯法令之行為;因此,針對與中學生參與社會議題,師長及家人宜與學生及子女多加充分討論,培養其思考批判能力,對於尚處中學階段,甚至有許多是年齡尚未達到法定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年齡的學子,實應避免鼓動其抗爭的情形,讓這些孩子有更長一些的時間學習關心社會。
四、本土化要避免國家意識型態的操作
教育學子認識自我生活環境的人文、地理、歷史…,再進一步地去認識並了解世界,成為熱愛鄉土,卻有世界觀的國際公民,應是符合教育原理的。台灣雖為海島,卻有多元族群共生共榮;幅員雖小,卻是四面環海與世界接軌,培養愛鄉土、愛國家,而視野開闊的下一代,是這塊土地未來領導者,以及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努力以赴的方向。至於本土化的內涵是否要「去除中國化」,或是要「走向大中國化」;抑或是「懷想殖民統治」還是「唾棄殖民割據」…,類似此種國家意識型態之介入,應該盡量減少;本土化的內涵何不讓下一代從理解中找出一條兼容並蓄之路。
五、尊重第一線教師專業自主權
再次強調,教育基本法第8條載明「教師之專業自主權應予尊重」;教師法第16條亦規定「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9條亦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應由各學校公開選用;其選用規定,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因此,深盼各界不論就教材選擇、自編或是課程講授等層面,能充份尊重基層教師之專業自主權,避免不當之干預及介入,方為學生之幸,人民之福。


誠心溝通 修正瑕疵 尊重專業 正視課綱微調造成的不安(104年6月9日)

新北市教師會暨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誠心溝通 修正瑕疵 尊重專業 正視課綱微調造成的不安】

103 年高中歷史課綱微調,以驚人的效率,通過微調,即已引起各界之疑慮;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未能適當公開相關資訊之做法,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並影響社會之公益,造成大眾的不安與猜疑」;現已於高中職校園引發風波,學生紛紛於社群網站成立群組抗議,本會呼籲各界應認真面對問題,還給校園安靜的學習環境,並建議如下: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49 條明確的表達,「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 應由各學校公開選用;其選用規定,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 通過後實施」,教師法第十六條也明定教師擁有專業自主權。 本會深昐各界相信並尊重教師專業,在學校教科書選用上,應 尊重基層教師的專業見解,各界應完全尊重各校教師自主選書 或自編教材之專業自主權,特別是地方主管機關更不應以行政 介入,或試圖透過行政指導進行干預。

二、教育部於今日起於北中南辦理分區校園座談會,座談不應該是 單向的說明,座談不應該是虛應故事,是溝通就必須誠心聆聽,是溝通就必須有調整的可能。教育部應彙集分區座談會之意見,並送交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 43 條設立之課審會進行複議,以弭平各方爭議,讓校園及各界回復正常運作狀況。

三、課綱之修正及研擬,事涉社會公益,為眾人關心之公共議題, 教育部不應僅以「合法」、「合程序」之最低標準,逕交轄下之 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為已足。 本會建議明年總統大選的各方候選人,應針對課程審議委員會之 定位表達明確立場;本會亦將明確要求課程審議委員會之位階應 超然中立,其成員尤應能充分反映專業見解,理解不同意見立 場;課程審議委員會亦應定期運作,適時回應社會各界對課程的意見與期待。

淺論教師的工會認同



教師得以組織及加入工會已進入第五年,教師加入工會的人數亦是逐年增加,在教師工會如此蓬勃的發展下,教師的「工會認同」是否就能隨之自然形成?茲就以下數點進行觀察。

受雇者需要集體力量
整體而言,教師的工作穩定及平均收入較一般勞工為高,而教育產業之特殊性,使得教師在工作場域多數時間面對的是權力結構中較為弱勢的學生,教師在工作場所的被剝奪感亦相對較低。加上,教師個人的權利義務事項多受法令的規範,教師個人權利受侵害,亦有申訴管道的提供。因此,不少教師對於自己的工作,有一種「非屬勞工階級」的自我意識。

然而,教師無法脫離身為受僱者的事實,教師個人針對勞動條件的主張,往往只能無疾而終;教師工作聘約的簽訂,雖強調當事人有同等的議約地位,但實際上只能屈服於學校單方面的決定。如同所有勞工,教師個人也會面對既有體系的不公,或是學校的惡意對待,教師雖有申訴的管道,但多數情形是,學校只能不祭出行政處分,教師的申訴就不受理;教師只能個人與學校持續對抗。

透過工會力量維護專業自主
從事教育工作,以專業的教育工作者自許,不停地朝著專業發展而努力,是多數教育工作夥伴在職涯目標與歷程。反對教師加入工會者多主張,教師加入工會,是一種白領普羅化的墮落,與教師專業化的方向背離。事實上,教師不僅是受僱者,亦是專業人士,教師專業的實踐,必須正須透過爭取專業自主而落實。近年來,教師專業自主權被強調績效、評鑑、技術化的教師角色取代,已在基層教育現場造成了災難;當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正不斷地受到非專業力量的侵害與箝制,學生的受教權益就會受到影響。賦與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教師的專業自主權,能使學生免受到非教學相關的的干擾與妨礙。正如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略以「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現階段,教師正需要透過工會的集體力量,進行專業的論述與主張,也就是透過團結的教師,才有力量維護專業。

無私奉獻也不該獨善其身
「教師是志業而不是職業,因此教師工作有其神聖性之角色,師者之所以為師,是在於無私、無悔的奉獻與付出;」此言,確實點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然而,身為一個專業的勞動工作者,教師亦是學生未來生活的引路者。「無私、無悔」可以對他人或自我的期許,但不該是對不義制度的無知;教師沒有勇氣爭取勞動人權,就無法使班級、使學校成為正義、尊嚴的場所,教師個人的獨善其身,適足以成為不義制度的幫兇;教師若無法團結起來,爭取專業自主權,如何可能教導學子,面對全球化的浪潮,培養學生建立尊嚴勞動的概念。

結語

個人以為,教師的集體意識並不強烈,透過工會行使團結權的工會認同更是淡薄。從單一的教師會發展到教師工會的成立,教師參與教師組織的人數已然增加,然多數教師仍停留在教師會的結社權行使的概念階段;透過教師會的組織,形成一個教師社群的網絡,教師在網絡中互相連繫,形成一個社群的共同感;但是對於工會團結權的意義、目的,仍需持續地學習與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