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教師工會/教師會協助與研究解決各項教育議題,派出代表參與各類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協助本市教育政策的議定,甚至結合社會及政治動能,成為重要教育相關政策的推手,這些都是教師工會/教師會的法定任務。但若無來自個別會員夥伴的全力支持,教師組織怎可能凝聚眾人力量,進而透過集體力量維護教師專業尊嚴?5月22日教師薪資條例終於三讀通過,完成立法,即是教師組織再次展現團結力量的最佳論證。
但教師個人,是否已真心體察身為受雇者的團結意識嗎? 一種似是而非的論斷與想法:教師會或工會強大,我的工作就可以獲得更多保障,但加入工會,我必須按時繳交經費,且容易被家長、長官貼上標籤;不加入工會,不僅可以明哲保身,亦可節省會費,最重要的是,工會在政策上所做的努力成果,我一樣可以「公平地」享受,相較於繳會費支持工會的夥伴,我可以獲得最大的好處。像這樣眾人利益與個人利益在一致中有衝突的情況下,冷酷地計算自我與他人利益,似乎是合於人性及個人理性的一種最佳選擇。
「公地悲劇」描述的是涉及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對資源分配有所衝突時,但眾人只願分享,而不願付出時,資源損耗的代價最終還是大家一起承擔。沒錯,教師工會/教師會長期以來所做的努力,目標就是使教育法制化、教育資源公共化,其努力成果,不只是團體的成員享用,不願參與團結體的成員,其所獲得的更多,所以「明智」的選擇是不合作,但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想,這樣的組織勢必裂解,最終每個人都受害。
這兩年來,反對惡修教師法、合理的年金制度改革、私校教師公保年金、教師待遇法制化,再再都是公私立學校教師們的共同期待,在全教總、及所有縣市會員工會共同努力下,運用最有限的資源,在中央與地方全面動員,結會員夥伴的個別力量,跨過一個難關又一個難關。在新北,適逢改制為直轄市,這兩三年來所有的教育法規重新法制化,新北市教師嚴格把關,無時無刻不以教育大業為念,為新北優質教育而努力。
會務幹部及每一位會員老師都明白,教育現場穩定及安定的力量,來自每一位教師夥伴;透過團結的教師,才能有力量匡正現有體系的不公平;透過教師組織,才能堅守教育理想,提升教師的專業論述權。
當師資的訓練從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教師的任用從派任改為聘任制,教師的組織從教師會走向工會;一方面是符應社會多元性的樣態,另一方面也正反映出大眾對教師個人的期待也愈來深切。
綜上所述,在學校中、在教室裡,每一位老師都是被家長、社會所關注的;一旦教師團結體的能量下降,危及的將是每一個教學現場的老師;隨著後現代思潮來臨,教師已不在握有知識的掌握權,教師這個工作面臨的挑戰,勢將愈形艱困,同舟共濟,更加合作是面對未來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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